緬甸總統府部聯邦部長昂山素季簽署發佈了一則通告,表示國家聯邦級領導人、政府成員、省邦省長邦長等,聘任個人助理時禁止選用自己子女和親屬。
總統府發言人副總司長吳索鐵稱,該通告簽署發佈日期為4月1日,4月1日時先行在政府成員內部進行了通告。4月25日,總統府在Facebook賬號上發佈了該通告。我們的政策需要讓全民知悉,同時也請全民監督,所以面向全國發佈了此通告。
吳索鐵表示,通告函件早已經送達各政府部門成員手中,所有部長、省長、邦長等都已接獲。
通告正文大意為:聯邦政府成員在任聘個人助理時,不可任聘自己妻子、丈夫,和直系親屬(包括但不限於兄弟姐妹、子女、女婿、姑爺、侄子、姪女、孫子、外孫等等),必須嚴格按規定聘任有能力的公務員。
據悉,該通告是以總統府辦公室名義發佈,根據規定該通告由總統府總司長簽署發佈即可。但為表示重視,聯邦部長昂山素季親自簽署發佈。
該通告的對象包括國家官員,不包含立法和司法人員。
目前,緬甸人民議會議長和副議長聘任個人助理時,均續聘了前任議長和副議長的個人助理,而民族議會議長和副議長則任聘了自己子女為自己的個人助理。
來源: 緬甸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