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的股票不是隨意玩的!做了這些要被重罰的

仰光證券交易所於62日公佈,預定一大批股票擾亂股票交易市場秩序的股民將被處以懲罰。
仰光證券交易所負責人吳德吞吳表示,有部分股民事先向售股公司預訂了大量股票,待本期交易即將結束時,他們就迅速退單,製造出虛假交易,從而使股票交易市場受到影響。由於此舉觸犯了《證券交易法》第495460條,相關方面將對此進行嚴懲。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觸犯以上3項法律者至少會被處以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一定的罰金。


目前,第一家和第二家進入仰光證券交易所的公司分別為FMI和迪洛瓦(MTSH)兩家公司,緊隨其後的第三家很有可能是緬甸國民銀行。雖然申請進入仰光證券交易所的國內公司約有250家,但仰光證券交易所是不可能批准所有的申請公司都進入股市的,只有符合資金證明檢查委員會標準的公司才有機會進入。而資金證明檢查委員會規定進入證券交易所的公司除了必須是股份制公司外,還要求公司須連續兩年處於盈利狀態。

來源:緬甸金鳳凰中文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