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近日發佈通告稱,為降低國內工業產品生產及投資成本,今年,當局將再次批准中小型企業(SME)進口二手電器。
貿易局一名處長表示,由於二手電器價格相對其它新包裝的電器實惠,在過去兩年中,商務曾於2015年批准中小企業(SME)進口二手電器,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高生產利潤。
本財年當局再次批准企業進口二手電器,但規定,企業在進口二手電器時須按照當局的進口限定,僅通過海路往國內進口,進口的二手電器須為使用不超過十年及僅適合在國內運作的電器。
務部規定,企業在申請二手電器進口時,須注明電器的商標、運作能力、生產國家、電器運作所需的燃料種類等相關資料。
此外,進口二手電器需提前獲得工業管理局的證明,在電器到達緬甸港口前6個月內進行相關檢查後,再向該局提交檢查證明及電器牌照,經審查批准後才可獲得進口許可。
在企業獲得進口許可後,若真實進口的電器設備與獲批進口的電器類別不相符合,則將受到相應的法追究。另外,以上進口規定只在2017年內有效,商務部將於來年繼續發佈二手電器的進口規定。
來源:緬甸金鳳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