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在新一屆政府—四月一日開始實施的新聯邦稅法中,對於能提供合法的資金來源的,在購買汽車和房地產,不動產時無需再繳納稅收,這一信息已被國家稅務機關公開的向社會公開。
在2016財政年度開始(四月一號),聯邦稅法中明確規定,凡屬公民在購買任何一件物品時,不動產,建築工程時,或擴大投資項目時如果不能向相關部門提供合法的資金來源和收入的話,依照聯邦稅法的稅率為1-3000萬為15%,3000萬—1億為20%,1億元以上的為30%的稅收來徵收。這一稅率是針對所有的購買物品,包括房地產,不動產業和汽車等。購買人必須提供詳細的資金來源方可以免繳稅收。購買人無法提供上述規定的話!即將按聯邦稅法規定的稅率徵收!而2015年以前,原來舊的稅法中,對無法提供資金來源的稅率是3000萬以內的為3%。
當時這一稅率的製定也被國會議員指責為,僅只考慮政府能多收到稅款,而沒有顧及到社會的負面效應!當這一個普遍受到置疑的稅率被國會議員溫明博士ေဒါက္တာဝင္းျမင့္提交國會討論時,財政部副部長琳昂博士ေဒါက္တာလင္းေအာင္也即時做出了修改稅法的草案,並通過聯邦議會審議通過。當然在這一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同的聲音!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商和從業人士認為,在房地產市場一片低迷不振時,出台增收稅率的法律法規,會阻礙剛剛起步的房地產的發展,政府期望收到的稅收只會適得其反!
仰光曼達房地產中介公司မဏိၭဳင္အိမ္ျခံေျမ的吳丹吳ဦးသန္းဦး就指,目前新稅率徵收還未啟動,房地產價格已經有明顯的下滑!也有人認為目前房地產市場不景氣是源於去年緬甸官方在管控通貨膨脹時,對於熱錢的流入,和加大對1億元以上的房地產交易官方採取了備案措施所致。當然又逢出台新稅率更加大了對房市的衝擊!
來源:緬康網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