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能源部宣布,共有26家國內外公司就同該部合營液化石油氣(液化石油氣,液化石油氣)供應業務事宜提交意向書。
能源部國務秘書表示,該部就經營液化石油氣進口,供應,檢驗等業務邀請國內外公司合營。提交意向書的有國內公司和日本,泰國,韓國,印度,馬來西亞,中國,印尼,越南,新加坡等10個國家的26家國內外公司。
當前緬甸國內對LPG的需求不斷增加。除了用於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以外,不少家庭已選擇消費LPG煤氣爐。據悉,緬
甸能源部目前批准8家私營能源公司經營液化石油氣業務。根據規定,這些私營公司獲准經營的LPG進口業務和供應業務。獲准經營液化石油氣業務的私營公司,要自己從國外進口液化石油氣及儲存,進口的液化石油氣須符合能源部的標準和質量要求。銷售液化石油氣時,只能以氣罐更換形式銷售。
目前,緬甸共有3家液化石油氣廠,即敏巫液化石油氣廠,央東液化石油氣廠,遵昌液化石油氣廠。
來源:緬甸金鳳凰中文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