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緬甸當局計劃放寬外國人入緬簽證規定

勞工、移民與人口部消息,當局正在計劃放寬部分簽證種類的申請條件,以期向來緬的國際團體和企業家提供便利。
勞工、移民與人口部常務秘書吳敏宰表示,一直以來,在緬投資經營相關業務的外國企業負責人經常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就是——由於簽證滿期,在未完成相關業務的情況下,必須要離開緬甸,並重新辦理簽證——這就給這些投資者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有關方面考慮到這一問題,準備重新調整針對外國人的在緬居留規定。依照計劃,在新的規定實行後,持有商務簽證、社交簽證、宗教簽證、教育簽證等類型的簽證的外國人將獲准往返兩次(入境兩次)。
除此之外,此前在申請簽證時必須提交的在緬入住酒店的名稱,往返機票(復印件)等資料的相關規定也將會取消。 


據悉,緬甸政府從今年(2016年)111日起實施新的入境簽證規定,入境簽證分為12種,再次入境簽證分為3種。
12種入境簽證分別是:外交簽證、公務簽證、旅遊簽證、商務簽證、工作簽證、社交簽證、宗教簽證、教育簽證、記者簽證、乘務簽證、會議及研究簽證、過境簽證。這12種簽證可在緬甸駐外使領館辦理,其中,其中商務簽證,會議、研究簽證,乘務簽證和過境簽證可辦理落地簽,原執行的電子簽證不變。
3種再次入境簽證分別是:多次往返簽證、單次特殊再入境簽證和再次入境簽證(限於合法在緬長期停留的外國人),這些簽證可在仰光市外國人居留管理處辦理。

來源:緬甸金鳳凰中文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