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新成立8個專門委員會 正副總統等各政要分工任職


據緬甸總統府消息,緬甸總統府53日至8日相繼發佈通令,宣佈聯邦政府成立8個委員會。委員會由國家總統、副總統以及聯邦部長等國家政要領導。
其中,國家計劃委員會共有41名成員,主席由總統吳廷覺擔任,第一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分別由第一副總統吳敏瑞和第二副總統亨瑞班迪優擔任,秘書長由計劃與財政部部長擔任,其他成員分別是各政府部門部長、聯邦首席檢察官、聯邦首席審計官、各省邦行政長官、內比都委員會主席。
 該委員會的任務是:決定將必要進行的項目加入國家計劃當中;對政府部門或省邦提出的項目給予建議;拒絕開展對社會經濟沒有作用的項目;指導開發對社會和自然環境不受影響的、有效利用資源的社會發展項目和建議引資渠道;重新考慮此前制訂的第二短期五年計劃、國家發展計劃、發展藍圖(Master  Plan);把通過的項目提交議會討論。

私營化委員會共有14名成員,主席由第一副總統吳敏瑞擔任,副主席由總統府部長擔任,秘書長由計劃與財政部部長擔任,其他成員分別是內政部、農業畜牧與灌溉部、交通與通訊部、資源與環保部、電力與能源部、工業部、教育部、衛生部、建設部等政府部門部長、聯邦首席檢察官、聯邦首席審計官。
該委員會的任務是:依照市場制度減低國營比例,有效實施私營化;依據憲法、國家經濟政策、現行法律把國營業務改為私營化;將經營能力薄弱的國營工廠轉為私營工廠;實施公私合營計劃(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和私營之間合營計劃(Private-Private Partnership);向私營企業發放經銷權(Franchise);拍賣國營企業(Sale);對政府必須經營的一些國營企業進行審核是否取得利潤。
建設項目審核委員會共有9名成員,主席由建設部部長擔任,秘書長由建設局局長擔任,其他成員分別是建設部、農業畜牧與灌溉部、交通與通訊部、電力與能源部、工業部、教育部、衛生部等政府部門常務秘書。
該委員會的任務是:根據現行法律審核政府部門經營的建設項目;審核以承包方式興建的政府部門建築是否符合標準;向聯邦政府彙報相關政府部門實施的項目過程。

來源:緬甸金鳳凰中文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