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緬武器禁運展延1年
據《緬甸時報》27日報導,歐盟已將對緬甸長期武器禁運展期1年,期滿後再議。歐盟說,武器禁運將至少持續至2017年4月30日。禁運禁止歐盟國家向緬甸銷售或出口除非致死軍事裝備之外的武器及相關物資。
歐盟這份聲明還提及禁售「可能被用於對內鎮壓的裝備」。在這場世界最長的內戰中,軍事手段被用於消滅緬甸的民族武裝組織。軍人統治時期緬甸軍政府也曾派兵鎮壓和平抗議,如2007年僧侶領導的民眾反軍人獨裁起義。
3年前批評解除歐盟經濟制裁的人權觀察組織歡迎禁運展期,稱其他允許對緬銷售武器的國家應以此為標準。「向沒有完全受文官控制的軍隊供應任何類型的武器都是不正當的,何況它還繼續在遍布全國的武裝衝突中虐待平民。」
緬甸主要是從中國和俄國獲得武器。2012年緬甸前總統吳登盛說緬軍不再從北韓購買武器。據說中國還向中緬邊界附近與緬軍衝突的民族武裝組織供應武器。
歐盟是在暫停制裁1年後,於2013年4月解除對緬經濟制裁的。
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