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家公司向緬甸證券交易委員會申請股票承銷商經營許可證

據悉,仰光證券交易所繼8月中旬頒布《上市公司基本準則》後,在對上市公司資料進行審核的同時也在進行股票承銷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工作,4種許可證對承銷商的資金要求從3千萬緬幣(約合3萬美金)到150億緬幣(約合1千5百萬美金)不等,其中Underwrite License 約合1千5百萬美金,Dealer License約合1千萬美金,Broker License 約合7百萬美金,Consultan License 約合3萬美金。

目前已有57家公司向證券交易監管委員會遞交資料,申請股票承銷經營許可證,
目前監管委員會正在對這些公司的資金來源及其他材料進行審查,預計9月底將公佈獲得許可證的公司名單。股票承銷商是​​指經營股票承銷業務的中介機構,承擔股票承銷與資金交流的任務。

緬甸財政部副部長兼仰光證券交易所監管委員會主席吳貌貌登博士說“仰光證交所定於12月開幕,9月份開始接受預出售股票的上市公司申請,實際仰光證券交易所工作已經完成了97%,之所以推遲開幕是為了避免和大選時間衝突,待時間臨近政府會進行公佈”

 他說“公司如果想要上市就必須要通過仰光證券交易所(YSX)8月14日公佈的《上市公司基本準則》(Minimum Standard),如有不合規的可以提前進行完善調整。該準則包括在仰光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至少要有5億緬元(約合50萬美金)的運營資金,提交上市申請前兩年內必須有利潤,同時至少要有100名股東和一個嚴格的操作系統來防止內幕交易等17條規定。”

來源: 緬甸投資